建筑工地受伤找谁赔偿(建筑工地受伤可以直接起诉吗)

建筑工地受伤的诉讼费用:

法律规定,工伤诉讼费用可以缓缴,还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费用为每件10元。

建筑工地受伤找谁赔偿(建筑工地受伤可以直接起诉吗)

建筑工地伤害诉讼流程:

1、申请工伤认定,确认所受伤害是否为工伤;

(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二)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发证。

(四)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五)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2、工伤认定部门确认工伤后,伤情严重的,需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确认伤残等级、护理等级、或停职停薪时期;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二)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应当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三)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用人单位拒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后,劳动者必须首先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相关工伤赔偿待遇。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基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遭受人身伤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应当告知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按照:010 -30000规定处理。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因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伤害,赔偿权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二)海事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缴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收费10元。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信息真实与否未经本站确认,仅供大家参考,如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的客服删除!

宣严律师网

上一篇:民事裁定书有没有法律效力(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有效期几年)

下一篇:拘留所15天会有案底吗(被拘留所拘留15天,有记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