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说,二审、二审法院判决离婚而不离婚的可能性还是很小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关系确实破裂,或者一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离婚事由之一的,人民法院一般会离婚的规则。
如果法院认定双方关系确实破裂,无论双方是否同意离婚,都会判决离婚。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关系是否真正破裂,而不是双方是否同意离婚。
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请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