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客观辩护案例,律师客观辩护案例分析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客观辩护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律师客观辩护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明知劳荣枝罪大恶极,为什么还有律师愿意为她辩护呢?

可以这样说吧,大多数的律师都非常想代理这种案子。你想想吧:

律师客观辩护案例,律师客观辩护案例分析

要是官司打赢了,三个好处:这么难打的官司我赢了,显得水平多高。关注度这么大的官司,知名度一下打出去了。大把钱到手。

要是打输了,没啥损失啊,至少对外宣传上可以讲我可是给劳代理过案子。钱也挣到了。

正反都有的赚,想打的人多了去啊!

没辩护人那就是一言堂了,冤假错案就会有很多,律师补充了这个缺点,即维护被告人的利益又彰显了国家法治,一个国家没律师那就意味着法律不建合,排挤律师迫害律师是一个社会的伤痛,每个被告身边站着的律师是国家给予他权利和关怀。

1.法律有赋予每个犯罪嫌疑人请辩护律师的权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刑事案件没有辩护律师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除本条第二、第三款规定必须有辩护人的情形以外,是否委托辩护人是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并非必须委托。所以,第一点,请辩护律师这是犯罪嫌疑人的权力.

2.对于律师来说,既可以接原告的案子做律师,也可以接被告的案子做律师,犯罪嫌疑人未审判之前,哪怕有铁定的证据,也只是嫌疑人,为嫌疑人进行辩护也是庭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大的方向上来讲,可以有效避免错判和误判,犯罪嫌疑人往往触犯的并非一条法律,这其中千头万绪,每一条都需要仔细搞清楚后法官才能判决,律师可以尽可能的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3.劳荣枝案件现在全国瞩目,能作为她的辩护律师,可以增强律师的曝光度,提升知名度,对于这个律师以及他所属的团队都是加分项,绝对有助于往后提高律师收费,相当于是给自己打了个广告,不仅不用掏钱还可以赚钱,何乐而不为呢?

4.最后要说的话可能会得罪人,但现实生活中就是如此----律师是一种职业,也要生存要赚钱,有客户找来给你钱赚没道理不要啊,至于是为原告还是被告辩护、是站在对的一边还是错的一边,是给好人辩护还是坏人辩护其实一点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价格是不是合适,至于公平正义,交给法官掌控就好!

可以这样说吧,很多律师都知道劳荣枝罪大恶极,但是,很多律师还是都抢着为劳荣枝做辩护律师,有人肯定会说,这些律师都是为了钱,其实你想错了,不全是为了钱!

这些律师主要都是为了出名,因为劳荣枝的案子关注度太高了,都说劳荣枝有7条命案在身,肯定是死罪,但是,这些律师知道案件里面藏着一个拐点,就是1999年,杀人狂魔法子英在枪决前,一直都说,7条人命为他所为,跟劳荣枝无关,

所以,这些律师可以为劳荣枝辩护说她的犯罪证据不够充分,

如果把这场官司打赢了,知名度一下子就打出去了,因为这么难打的官司都被他翻盘了,以后找他打官司的人可多啦,

打赢了是奇迹,打输了,是正常,自己得知明度肯定提高了,这就是,明知劳荣枝罪大恶极,还有律师愿意为她辩护的真正原因。

公权力如果不被限制,那么你想要什么样的证据他都能给你弄来,有时你看这罪大恶极的铁案,说不定罪名是罗织的,证据是伪造的,口供是严刑逼供的。给犯罪人员辩护也只是为了避免公权力独大。它未必起多大的作用,但至少能有那么一丝效果。

律师都是如何制定辩护策略的?有哪些为被告人成功开脱罪名的经典案例?

无罪判决何其难。近日,本律师担任了一起强奸案件的刑事辩护。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的主要犯罪事实是:被告人曾被害人酒后入睡,意思混沌,无力反抗之机,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认为被告人违背妇女意志以其他方式与其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但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对主要证据(被害人询问笔录)的审查发现,整个过程被害人意思清楚,行为得当,体力充沛。遂拟订无罪辩护方案,并向审查起诉部门提出不起诉辩护意见,未被采纳。案件到法院后,辩护律师用十三页的篇幅,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证据瑕疵等多方面详细提出了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但法院仍拟按有罪从轻处罚的习惯思路了结此案。究其原因就是虽法律上规定了疑罪从无的原则,但囿于公检法相互配合的关系,导致法院不敢也无法作出无罪判决。这大概是当前我国落实司法改革的的最大困扰。

律师为被告人脱罪的经典案例,当然非世纪大案——辛普森案莫属。

洛杉矶地检署为起诉辛普森先后花费800余万美元,并且提供了几近充分的证据,但是,最终辛普森无罪释放,可以说,辛普森的律师梦之队起到最主要的作用。

辛普森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美国最著名的黑人橄榄球明星。1994年,他前妻和情人死于洛杉矶家中,警方随后怀疑辛普森为杀人凶手,遂逮捕辛普森。

辛普森被逮捕后,聘请了全美最顶尖的律师,组建了超豪华的律师梦之队,包括萨皮罗律师,舍克律师,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美国最负盛名的律师德肖维茨,还有华人刑侦专家李昌钰博士,律师费花费800万到1000万美元左右。

这些律师从警方种族歧视、证据污染、正当程序等方面入手,将检方的指控全盘推翻,最终大获全胜,辛普森被判决无罪,当庭释放。

案件宣判时,全世界都关注这起案件,也反映了美国司法制度的特点。

律师代理的刑事案件,为什么当庭判决无罪释放的案件几乎没有?怎么评价律师的辩护能力?

这个问题问得好尴尬😓,但凡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在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里面就没有“无罪释放”这个概念。

把你关起来几个月,然后宣布你“无罪释放”,你出来会饶了办案警官吗?你会不会申请国家赔偿?

你把中国法官当傻子吗?

我专业做辩护十几年,共有20多起刑事案件当事人没有被法院判刑,其中只有二起法院直接宣判无罪,其余都是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公安撤案或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有些案件,从公正司法的标准法院是应当依法宣告无罪的,但最终并没有取得无罪的判决,而是在法定量刑幅度以下给被告人以很轻的量刑,就是所谓“疑罪从宽”,而且目前,我还有两起这类案件处在跟法院“拉锯”的过程中,一直拖着不肯判决。我认为,法院很难做出无罪判决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是法院、法官受司法体制、司法观念以及人情关系等方面的制约和影响,面对无罪案件时难以做出无罪判决。

公检法三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共同打击犯罪。能够被起诉到法院并提交法庭的案件,已经是经过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两道关口的审查,而且公安机关内部要经过侦查,预审,法制几个环节,检察机关内部要经过批捕,公诉等环节,公安和检察机关内部要经过不同的主管领导审批,重大复杂的疑难案件还要经过检委会等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而且还有错案追究制度。说实话,在办案过程中,哪一个人要想做个手脚,徇私枉法,要打通好多环节,着实不易。所以能够提起公诉的案件,判无罪的可能性很小,这也就是本问题的原因。律师出于职业关系,对他的当事人只能做无罪或者罪行轻微的辩护,当他作无罪辩护的时候,对一个经过层层审查,已经被认定有罪的嫌疑人,法院还能采纳律师意见吗?

刑事律师只能说保证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得到公正的判决,并不是为他脱罪,这是大多数人不知道的。很多人很愤慨,明明是犯罪嫌疑人还有律师辩护,这律师是非不分。其实这才是彰显我国法律进步的体现,保证犯罪嫌疑人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最重要的是避免冤假错案

作为一个工作了十几年的法律人,犹豫了半天才决定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怕你觉得说的太少了,没什么黑幕嘛。又怕你觉得我说的太多了,说出了太多背后的东西。

这种情况跟有没有律师没有关系,是刑事诉讼的机制决定的。

题主说当庭释放,说明该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收押。在这个基础上,我谈谈这个问题。

首先,进入到法院审判阶段的犯罪嫌疑人无罪的可能已经微乎其微。

要知道,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是,公安立案、侦查,检察院批捕、公诉,法院审判。每一个流程进入下一个阶段,都需要层层审查,而且这种审查不是内部审查,而是外部审查。

比如公安申请对犯罪嫌疑人逮捕,需要检察院的批准。而检察院的批捕是建立在对公安卷宗的审查基础上的,逮捕的要求是什么?“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那后面公诉的要求是什么?“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不符合要求的,检察院完全可以退回去。没必要替公安背锅。

这些要求层层加码,到最后进入法院,你觉得会有多少犯罪嫌疑人事真的无罪的呢?

第二,在刑事诉讼法律规定中,公、检、法不仅仅是互相监督的关系,还是互相配合的关系。

第三,要知道如果法院判决一个被关押的人无罪,是必然会产生国家赔偿的。

不论这个赔偿主体是谁,总之这个钱是要由当地财政出的。而且,将来是需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一般情况下,法院会采取折中的方式。判决罪名成立,但是刑期至当天或者几日后即满。这样,被告人能够尽快释放,一般也不会再上诉,又不会产生国家赔偿的问题。

第四,对于无罪判决,一般审判人员并无最终决定权。

如前面所说的,无罪判决会产生相应的责任追究问题。因此,一般法院均规定,对于审判人员认为无罪的,需要经过审委会讨论决定。而在判决之前,也会尽量再与检察院沟通,看其是否会撤回公诉。如果检察院坚决不同意,那法院才会真正判决无罪。但是这种情况,极为少见。所以,审判人员也基本不可能出现当庭宣布犯罪嫌疑人无罪的情况。

综上,这种情况是有现实基础的,但一般并不会造成冤假错案。

对于律师的辩护能力

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意思?不同的律师水平差异很大,有好的,也有坏的。但总体来说,刑事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里能起的作用不如民事案件中律师起的作用,但还是必不可少的。律师不是只有让当事人无罪才算起到了作用,还可以在犯罪嫌疑人的刑期方面、轻罪和重罪、多个犯罪和一个犯罪等等方面进行辩护。现实中,律师在这方面的辩护被法院采纳的例子还是比比皆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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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客观辩护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客观辩护案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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