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限(不动产权证办理有期限要求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是购物、旅游、学习还是工作,都离不开法律知识。我们应该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如《民法典》中如何办理房产证、哪些情况不可以办理房产证,那么您可以从内容中找到答案本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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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限(不动产权证办理有期限要求吗)

1、民法典中如何办理房产证2、办理动迁证是否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民法典中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如何办理办理房产证,需向房产登记机构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权属证明及房产地址、面积等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登记。房地产登记机构将登记申请记入房地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三)证明房地产权属来源的相关材料、登记事由的证明文件、房地产权属证明;

(四)房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样本文本等信息。

回迁办证是否需签房屋买卖合同办理动迁房屋房产证时,无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被拆迁人只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房屋已竣工材料等信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未办理首次不动产登记的,不得办理其他种类的不动产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地产权属证明或者土地权属原始资料;

(二)符合规划的建设工程材料;

(三)房屋竣工材料;

(四)房产勘察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完税凭证;

(六)其他必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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