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司事务律师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公司事务律师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网友说罗翔曾把一个和他对线的律师也一起送进去了,是真的吗?
所谓把人"送进去"的案子,必定是刑事案件,也就是说,对方实施了犯罪行为,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检察院的起诉以及法院的审判,最终认定有罪才可能"送进去"。
那律师是否可能把对方律师送进去呢?
完全有可能!
如果存在,那也不会是因为该律师有多大的能耐,而是因为他发现了对方犯罪的证据,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认为可能构成了犯罪,立案侦查,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并最终一步步走向法院审判。因此,在对方律师"进去"这件事上,他只能是一个举报人而已,和普通的懂法与不懂法的公民没有任何区别。
现在最悲催的事情是,随便胡编乱造的网络段子也有人信,这就造成了愚昧的人更愚昧。
好在我们看到新的互联网政策要求对于专业的比如医疗,财经,司法之类的问题,需要有专业资质的人才能发表专业意见。
相信将来的网络环境会越来越好。
这事是网友杜撰的,罗翔其实是一个讲师。罗翔老师经常举一些案例来分析讲解法律名词和条文,这些例子有些是实例、大部分是虚构的。在某些案例分析里面中,对线律师也可能在辩护中违犯相关法律,但这些案例及律师行为都是一个假想事件。所以都是网友杜撰的。
你把这个事当段子听听就行了。
大家之所以喜欢罗翔老师讲课,一个原因是内容新颖,同时让我们能够眼前一亮,而不是所以将对方律师送进去。
互联网上,有好多事实而非的东西,你如果觉得一定要刨根问题,那就多问几个为什么?
或许最后,人家主动承认,我不该骗你,根本没那事……
偶尔看到一些“无良律师”,你还会相信律师吗?
律师绝大多数是有职业操守的!而且司法局对律师管束亦是严格的!当然也有极少数“害群之马”的存在!毁了律师的信誉!
我认识一个王律师。他曾代理一个外地当事人的案件。当时,当事人有所犹豫!他谎称是法院民庭庭长!当事人就放心与他签了代理合同,且收费相当高!
过了很久,因为立案条件不够,迟迟没能立案!外地当事人又联系不上王律师。
当事人后来到法院落实民庭庭长并非姓王,同时王律师亦不“现身”!当事人到司法局投诉王律师!司法局领导狠狠地批评了王律师!王律师亦将代理费退还了当事人!
极少数律师主要是夸夸其谈!夸大了自己的作用!让当事人没有“风险”准备!其实“诉讼有风险”!胜败皆有可能!
总之,负责任、高水平的律师是绝大多数!是值得信赖、托付的群体!
作为一个从业近三十年的检察官,见过的律师太多了。
据我所知,律师的队伍既不是“高大全”,也不尽是“娄阿鼠”。就像警官、检察官、法官的队伍中既有杰出的人才,也有庸碌的人物,既有舍生取义的英雄,也有蝇营狗苟的小人一样,律师也是良莠不齐的。
有位伟人曾经说过,凡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左中右。套用伟人的话说,凡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好人和坏人。我们不能因为有许多好人就轻易的相信每一个人,也不能因为有坏人就随易的怀疑每一个人。
我遇到那些品行不端的律师,不会把他当作一回事。如果是在法庭上相见,该说的话我说到就是了。平时,大家互不打扰。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
也有很多我们所尊敬的律师,他们正直善良敬业,虽然许多时候我们会在法庭上交锋,这都是各尽其职,互相都能理解。正因为他们尽责敬业,所以才赢得了检察官的尊敬。检察官与这些律师之间也会有很深的私人感情。
我们检察院有时也会组织公诉人与律师的对抗演练。我们在组织各种业务竞赛以及案件复查中,也会邀请律师参加,请他们做评委。我们还会邀请那些专家学者律师为检察官们授课。可以说,检察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也离不开律师的支持和帮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司事务律师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司事务律师案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