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系期间获得的财产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在处理这些财产时,首先需要进行遗产清算,将财产分配给配偶,然后剩余的财产就可以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建立或存续而发生变化。对于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直接继承。一方死亡后,其个人及婚后所得财产的一半需要继承。
在处理继承问题时,首先要检查是否有有效的遗嘱。有遗嘱且遗嘱中有明确继承人的,应当按照遗嘱内容办理继承手续。
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遗产需要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属于死者的所有个人财产将平均分配给死者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通常是配偶、子女和父母)。这些继承人的利益是平等的。
法律基础: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继承依下列顺序继承:
(1)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一级继承人继承,二级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一级继承人,则由二级继承人继承。
本节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本文所称“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赡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条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收养的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