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后,人民法院只能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另行审理。工伤保险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上诉后,人民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一般会维持原判或者原判。裁定,适用法律错误的,可以改判或者撤销原判。
本文内容列表:
1、工伤保险纠纷申诉后如何处理?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工伤纠纷如何解决。 3、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工伤保险纠纷上诉后怎么处理?工伤保险纠纷申诉需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可以维持原判决、裁定,也可以发回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予以改正、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明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发回再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判的,还应当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工伤纠纷怎么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工伤纠纷,应当首先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如果申请仲裁不能解决问题,受害人可以提起诉讼:
1.法院在请求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伤害赔偿时,一般按照工伤保险优先适用的原则作出认定。
2、请求工伤保险待遇时,法院一般会按照《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作出判决。
3.如果您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根据民事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当用人单位的雇员因第三人的过错而遭受伤害或死亡时,受害人主张工伤保险和人身伤害赔偿时,可以依据民法和劳动法的规定获得双重赔偿。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参考以下文件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支付名册)、各类保险费缴纳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工作证明、服务证明等能够证明身份的文件;
3、用人单位的招聘登记表、劳动者填写的申请表等招聘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工人的证言等。
第(一)、(三)、(四)项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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