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劳动仲裁合同无效)

1. 口头总结。 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仲裁协议。 4、一方以胁迫手段迫使另一方签订仲裁协议。 5、仲裁协议没有约定仲裁事项或者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没有约定仲裁委员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无法就此达成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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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劳动仲裁合同无效)

1、什么情况下仲裁协议无效? 2. 仲裁和诉讼有什么区别? 3、仲裁调解与仲裁裁决的相似之处。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1、口头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

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否则仲裁协议无效。

4、一方当事人以胁迫手段迫使另一方当事人签订仲裁协议的,该仲裁协议无效。

5、仲裁协议没有约定仲裁事项或者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没有约定仲裁委员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就此达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应当无效。

仲裁与诉讼有什么不同1. 两国处理纠纷的机构不同。

仲裁由当地仲裁委员会受理,其监督机构为中国仲裁协会;诉讼由法院受理,监督机关是检察院。

2.合同当事人一旦同意选择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就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3、仲裁遵循自愿原则,诉讼不取决于对方当事人的意愿。

4、受理案件范围不同。仲裁只能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纠纷,而法院可以受理各类纠纷。

5、程序不同。仲裁是最终决定。申请撤销时,法院一般不再对实体方面进行审查。如果程序中存在明显错误,可以撤销。如果一审不服,可以上诉,二审不服,可以在两年内提出申请。再审。

6、仲裁庭通常不公开案件,裁决也不公开;人民法院实行公开审理案件的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案件除外。

7.两者的收费不同。

在特定情况下,诉讼费用可以减免、缓缴或免收,但仲裁费用没有相应规定。

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的相同点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作为劳动仲裁的结案方式,有一个共同点: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送达后,都表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经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问题。仲裁法定程序。争议意味着仲裁程序结束;双方应自愿履行各自的义务。

仲裁调解协议和仲裁裁决生效后,当事人不得以相同理由、相同事实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裁决。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负责调解和裁决的执行。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执行根据奖励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因此,调解书和裁决书均具有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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