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资质收取管理费合法吗(借资质管理费是多少)

2013年8月19日,即墨装饰公司以即墨工程公司名义与即墨建设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承接即墨某建筑公司开发景观大道、滨江景观工程。即墨某工程公司与即墨某装饰公司约定,项目资金归集支付至即墨某工程公司账户,即墨某工程公司按工程结算价的3%作为管理费费用等事宜由即墨的装修公司自行处理。上海房产纠纷律师来和您谈谈相关情况。

2013年11月2日,即墨装饰公司以即墨工程公司名义将其转包给即墨园林公司。即墨市一家园林绿化公司开工后,因工程款产生纠纷。即墨市一家园林绿化公司起诉墨西哥一家工程公司和一家墨西哥装饰公司,要求其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出借资质收取管理费合法吗(借资质管理费是多少)

法院经审理后裁定,虽然即墨某工程公司声称即墨某装修公司利用其资质与即墨某建筑公司签订了承接本案工程的合同,但在即墨某装修公司与即墨某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园林绿化公司,甲方列为即墨工程公司,甲方加盖的公章为即墨工程公司项目部公章。

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资金通过即墨某工程公司直接支付给即墨某园林绿化公司。工地牌上的工程承包商也是即墨工程公司,合同责任必须由即墨工程公司承担。

借用资质,即“隶属关系”,在建筑领域比较常见。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了“隶属关系”的法律关系,给资质贷款人带来重大法律风险。

《中华民族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建筑设计、施工技术企业超出企业资质等级允许的经营能力范围或者以其他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企业的名义承接工程。形式。禁止建筑结构施工要求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信息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接工程。”

法律禁止建筑企业出借资质,但实践中,企业为了收取管理费、让其他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承接工程而随意出借资质的现象并不少见。其中,拥有出借资质的企业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首先,根据企业与承包商签订的贷款资质和承包建设合同,一般以工程建设名义要求贷款资质。如果在施工过程中,以贷款资格方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如购买建筑材料和设备、租赁建筑机械、雇用施工人员等相关法律行为,则可能被视为贷款人的明显代理人,所产生的债务需要由贷款人偿还。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合格的建筑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商要求贷款人和借款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其他方面进行检查。因贷款资质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我们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我方聘请有资格的人员承建的工程质量不合格,有资格的贷款人将对学生造成的损失风险承担连带责任。如果项目建设质量严重不合格,甚至需要拆除开发,合格贷款人将承担巨额赔偿义务。

上海房地产纠纷律师提醒大家,本案警示,如果建筑公司借用自己的施工资质,允许他人“依靠”其借用自己的资质承包工程,违反施工规定,收取相应的管理费,施工单位应加强监管。在企业管理中,严禁借用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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