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继承问题(拆迁中的继承问题)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很多相关规定。我们可以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以通过本文的内容了解一些有关拆迁资金纠纷中继承人如何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流程是什么等相关的法律规定。

拆迁款纠纷中继承人如何分配

拆迁房屋继承问题(拆迁中的继承问题)

1、拆迁款的分割发生争议时,继承人可以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他们可以起诉法院,法院会做出决定。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处理办法】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继承的时间、方式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儿子没有丧失劳动能力,父母可以分割儿子的死亡赔偿金吗?

首先,死者获得的死亡赔偿金是根据死者的亲疏程度、是否住在一起、生活来源等因素而定。因此,其父母并未丧失劳动能力,虽不是被害人生前的家属,但仍可以参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而且,如果儿子先于父母去世,留下的遗产可以依法继承。根据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因此父母也可以参与分割遗产。其次,父母没有丧失劳动能力,不能索要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根据规定,受害人生前赡养的人失去生活来源的,行为人应当依法赔偿受害人必要的费用,即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因此,如果父母没有丧失劳动能力,死者生前没有承担赡养义务,其父母就不能领取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继承可以跨地区公证吗?

继承公证可以跨地区办理。如果继承是房产,则只能提交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公证。涉及不动产的公证申请,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公证时,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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