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网友都在问“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下面,法律助理小编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另外,对于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您可能也没有清楚的认识。接下来,我们就按照步骤来了解更多吧。让我们来看看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物品: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伤害而一方获得赔偿或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一方的财产;专用于一方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伤而支付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费等;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仅属于丈夫的财产。或妻子的财产; (四)当事人专用的生活必需品;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法律基础:
《民法典》 第1063 条下列财产为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一方当事人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必需品;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可以列为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 2、生产、经营、投资所得; 3、知识产权收入; 4.继承或捐赠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时间是指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开始至离婚或者一方死亡之日。因此,夫妻双方有平等的权利处理彼此的共同财产。
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下列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伤而收到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费和其他费用;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仅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
(四)供一方专用的生活必需品;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根据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一方当事人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必需品;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一方当事人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必需品;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以上是对“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问题的相关解答。内容仅供您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不妨点击直接咨询律师,以获得更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