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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列表:
1、抵押房屋能否设立居住权? 2、拆迁房屋被开发商抵押是否构成诈骗罪?抵押的房子可以设立居住权吗1.房屋抵押后,抵押人可以设立居住权。居住权是房屋的用益物权之一,但占用权的设立不得损害房屋的价值,也不得对登记抵押权提出异议。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地址;
(二)居住地点;
(三)居住条件和要求;
(四)居留权期限;
(五)争议解决方式。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定】居住权的设定是无偿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居留权在登记时确定。
回迁房被开发商抵押犯诈骗罪吗如果开发商隐瞒拆迁房屋抵押的事实,将拆迁房屋交付给被征收人,一般不构成诈骗,但属于违约行为。被征收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房屋已付款额的两倍: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未通知买受人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
(二)商品房销售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合同无效或者撤销、终止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返还已付的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可以要求卖家承担任何不当责任。超过所支付货款两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情况的;
(三)故意隐瞒所出售房屋已被出售给第三人或者房屋已被拆迁补偿安置的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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