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费最高标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金额)

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主要原因在于,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根据遭受精神损害的程度和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做出不同的判断。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赔偿金额为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本文内容列表:

精神损失费最高标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金额)

1、精神损失费一般赔偿多少? 2. 为九级伤残聘请律师需要多少钱? 3、工伤、工残鉴定需要多长时间?精神损失费一般赔偿多少?精神损失费一般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严重精神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精神损害赔偿额分为五级: 分为八千元、六千元、四千元、两千元四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造成死亡的,支付死亡赔偿金;

造成伤残的,支付伤残补偿金;

对人身侵权行为,未造成死亡、伤残的,应当给予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等人身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严重精神损害、安慰、一般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九级伤残请律师大约多少钱?九级伤残请律师费用约几千元。不同地方的律师收费不同。这需要根据财产的数额确定一定的比例。

一、九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一)可一次性补偿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补助金为该人9个月的工资。个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内支付的平均月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协调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协调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协调区职工平均工资60%%,按协调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可补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劳动、雇佣合同期满或者终止,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雇佣合同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治疗工伤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四)单位出差伙食补贴标准的70%;

(五)因工受伤职工到协调区域外就医的,按照本单位职工出差标准报销;

(六)康复治疗费用;

(七)辅助器具使用费;

(八)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

(九)完全生活不能自理的,按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分配给其,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分配对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按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进行分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8条

因工负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

(三)在协调区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

(四)安装、配置残疾人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照顾费用;

(六)一级至四级残疾职工领取的一次性残疾补助费和每月残疾补助费;

(七)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

(八)因公死亡的,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扶养亲属抚恤金和工亡抚恤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是多久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律师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限制如下:

(一)医疗结束前已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结束后30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结束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旧伤复发认定申请应当在发病后、治疗结束前提出。

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申请等级评定或者其他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有关规定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结束满一年后,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

您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审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完成最低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必须已完成最长工伤医疗期限且病情相对稳定。

职工经治疗后仍存在残疾且伤情相对稳定,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残疾评估。一般来说,伤残等级评定是在工伤医疗期满后进行的。但如果医疗期限尚未届满,但工伤职工病情处于相对稳定阶段,也可以评定伤残等级。工伤对人体造成的情况和后果差异很大。由于残疾性质、健康恢复状况以及单位和个人实际情况的差异,不同个人、不同残疾的医疗期限也不同。因此,最好进行评估。时间也不同。这里不可能一一详细介绍。我们只能对各类残疾进行一般性的介绍。实践中,需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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