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债务人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规定的义务的,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执行的判决。那么,在判决拒绝执行之前,你欠了多少钱呢?
一、欠多少钱不还判拒不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处以罚款或者拘留:情节严重的,处拘役,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被执行人笔录。个人信用档案:
(一)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执行的;
(三)隐匿、转移财物,拒报、谎报财物的;
(四)伪造、变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五)转移财产、撤离资金逃避执行的;
(六)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只要被执行人拒绝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规定的义务,无论所欠债务数额多少,判决都可以拒绝执行。
二、欠多少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执行案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有效的法律文件;
(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存在民事执行关系;
(三)申请执行的标的物和范围符合法律规定。
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申请执行没有金额限制。
三、欠款不还拒绝执行的后果
如果判决不予执行,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一)罚款、拘留、刑事拘留;
(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行为;
(三)被纳入金融征信系统,影响个人或者企业信用的;
(四)对其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包括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拍卖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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