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公司 设立条件(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条件和申请材料)

融资租赁合同不成立的条件包括:出租人资质违法、融资租赁标的物违法、承租人和出卖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等。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变更融资租赁合同的,必须征得担保人同意或者提前通知担保人。保证人不同意的,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仍协商变更合同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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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公司 设立条件(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条件和申请材料)

1. 融资租赁合同不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2、租赁条款不明确,租赁合同会无效吗?融资租赁合同不成立条件包括什么?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条件是:

1、出租人资质不合法;

2、融资租赁标的物违法;

3、承租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

4、以融资租赁合同的形式规避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认定无效的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及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承诺合同或需求合同。承诺合同是指当事人一致表示意思表示而成立的融资租赁合同,不以实际交付租赁物或者租金为条件。我国《民法典》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没有书面形式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因此融资租赁合同属于正式合同。

租金条款不明确租赁合同不成立吗?租赁合同中对租金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相关合同条款或者交易惯例确定。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是,如果合同不成立,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按照缔约过失原则赔偿对方所遭受的利益损失;当事人已经履行的,应当将已接受的履行退还给对方。合同不成立,是指合同不符合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即主体合格、意思一致、有合同标的、法律形式符合法律要求。

为了保护出租房屋、出租房屋的合法权益,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地址;

(二)房屋面积、装修、设施;

(三)租赁目的;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协议;

(8)合同条件的变更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不定期出租。当事人可以随时终止合同,但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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