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物权效力和合同效力相区分原则)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往往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甚少而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需要多学习一些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本文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如何认定两份合同的效力以及合同效力纠纷的诉讼程序的法律知识。详情请阅读文章。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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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物权效力和合同效力相区分原则)

1、如何判断两份合同的效力? 2、一方不履行合同是否无效?两份合同如何确定效力当事人签订两份合同,两份合同均依法成立的,两份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两份合同的内容发生冲突,以后来签订的合同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 民事法律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意思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需要办理批准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履行审批等程序影响合同效力的,不影响报批等合同义务条款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审批等手续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反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等需要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合同一方未履行属无效合同吗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不构成合同无效。无效合同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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