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限(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意义)

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法定期限为15天。出租人决定出售房屋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虽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如果承租人决定出售房屋,如果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没有表示,则不再享有优先购买权。

本文内容列表: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限(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意义)

1.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期限是多少? 2、按规定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优先购买期限是多久?承租人有15天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未在15日内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房屋;但是,房屋应当分成股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近亲的情况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意向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根据规定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和获利,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的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和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如有不清楚的或新的情况,建议您直接登录本站,在线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和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闲置律师将为您提供详细、有针对性的解答,并尽量讲解大概情况,避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错误而造成的问题。祝您成功维护自己的权利。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信息真实与否未经本站确认,仅供大家参考,如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的客服删除!

宣严律师网

上一篇:工伤没有达到伤残等级怎么赔付(工伤没达到级别的怎么算)

下一篇:下列哪些情形下,不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