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是什么意思(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很多相关规定。我们可以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以通过本文的内容了解一下民法典中关于地役权抵押的一些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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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是什么意思(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

1、《民法典》对地役权抵押有何规定? 2. 民法典中动产抵押权的作用是什么?民法典的地役权的抵押有什么规定地役权不能单独抵押。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抵押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民法典的动产抵押的效力是什么动产质押的,质押效力自质押人交付质押财产时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动产质押的定义】为保证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质押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未实现质押的,经当事人同意发生。就人身权而言,债权人有权就动产获得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物。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押生效时间】质押自出质人交付质物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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