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有债务谁承担(分公司负债谁承担)

高处坠物责任人应当是高处坠物的实际使用人或者管理人。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调查难以认定侵权人的,高处坠落物的责任人为所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建筑物使用者。人,但当事人能够证明其不是侵权人的除外。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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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有债务谁承担(分公司负债谁承担)

1、高空坠落如何确定责任方? 2、高空坠落造成损害的民事主体责任是什么? 3、高空坠落致人受伤拒绝赔偿怎么办?高空坠物的责任承担主体怎么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它规定,从建筑物上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且难以认定具体侵权人的,除非能够证明其不是侵权人,否则建筑物的使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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