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需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通过本文学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希望它能帮助您了解应该向哪一级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刑事案件上诉次数有限制吗?问题带来帮助。

刑事诉讼应向哪一级法院提交?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1.对二审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一般应当向原审终审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2.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也可以向作出第二审刑事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3、申诉人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申诉,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仍不服的,应当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诉。 4、第二审刑事判决、裁定已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的,应当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申诉。高级人民法院审查驳回申诉或者再审改判,申诉人仍不服的,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刑事申诉。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告人应当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两年前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原审被告人可以被宣告无罪; 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予受理。需要说明的是,申诉人一般只能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上诉一次;已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被两级人民法院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申诉,无新的、充分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作出生效判决的上级人民法院已经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起上诉的,不会受理此案。申诉人仍不服,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或者驳回的刑事案件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刑事案件应向哪一级法院上诉?

1.对二审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一般应当向原审终审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2.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也可以向作出第二审刑事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3、申诉人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申诉,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仍不服的,应当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诉。 4、第二审刑事判决、裁定已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的,应当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申诉。高级人民法院审查驳回申诉或者再审改判,申诉人仍不服的,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刑事申诉。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告人应当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两年前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原审被告人可以被宣告无罪; 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予受理。需要说明的是,申诉人一般只能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上诉一次;已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被两级人民法院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申诉,无新的、充分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作出生效判决的上级人民法院已经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起上诉的,不会受理此案。申诉人仍不服,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或者驳回的刑事案件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有不清楚的或新的情况,建议您直接登录本站,在线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和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闲置律师将为您提供详细、有针对性的解答,并尽量讲解大概情况,避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错误而造成的问题。祝您成功维护自己的权利。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信息真实与否未经本站确认,仅供大家参考,如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的客服删除!

宣严律师网

上一篇:房产执行律师查询,房产执行律师查询网

下一篇:江苏扬州房产律师,江苏扬州房产律师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