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追究刑事责任是有特定情形和依据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是指司法机关依法对不追究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作出的决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包括:
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犯罪且已过追诉时效的,依照特赦令免除处罚的;
2.对于依照刑法规定应诉处理的犯罪行为,不申诉或者撤回申诉的;
3、被告人死亡;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
法律基础:
《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案件已经侦查完毕的,应当驳回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判,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
(三)经特赦免除处罚的;
(四)对于依照刑法规定应诉处理的犯罪行为,不提出申诉或者撤回申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