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在关注“离婚是否需要退回登记机关”的问题。另外,“离婚后再婚是否需要办理离婚证登记?”的问题。也一定是感兴趣的。下面,法律助理小编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识,供参考。为了了解相关的法律问题,我们来看看下面的内容。
离婚需要回到登记机关吗
1. 不一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以及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妇女应当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夫妻住所离婚一年以上,一方提出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离婚不必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均须离婚。到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基础:
《婚姻登记条例》 第10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均须离婚。到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后再婚登记需要离婚证吗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是否需要离婚证。同时,各地也有不同的规定,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大部分地区,再婚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原为夫妻,向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后欲再婚的,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时结婚后,婚姻登记机关将收回双方的离婚证。然后颁发结婚证。如果前一段婚姻是通过法院离婚的,即当事人没有离婚证的,必须携带有效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证明;
2、同时,也有部分地区不要求当事人办理再婚登记时提供离婚证。
离婚需要回登记地吗
一般情况下,无需返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离婚时,如果是协议离婚,可以到双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但协商不成的,只能在被告住所地提出离婚。被告实际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不一致,实际居住在异地的,年满20周岁的可以在该地外提起诉讼。因此,无论是通过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一般都不需要返回登记地办理,这也是便利原则的体现。
根据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均须离婚。到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