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仲裁法(上海劳动仲裁收费标准)

上海劳动仲裁律师简单谈一下劳动争议仲裁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国家总体发展规划、合理设计布局、适应社会实际问题需要的原则设立。在省、自治区,中国人民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政府部门;在直辖市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多个企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设立。

上海劳动仲裁法(上海劳动仲裁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争议仲裁。

第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会和企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和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问题或者疑难劳动争议案件;

(四)能够对仲裁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仲裁员名册。

仲裁员应当公正、正派,并符合下列工作条件因素之一:

(一)担任过法官的;

(二)从事法学研究和教学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工作五年以上;

(四)律师执业三年以上。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关系争议由劳务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社会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分别向劳动保险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保险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二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合同纠纷,为劳动关系争议仲裁案件的当事人。

劳务派遣企业或者用工管理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第二十三条第三方对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分析结果感兴趣的,可以申请参加仲裁实践活动或者经劳动社会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参加仲裁活动。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委托他人参加仲裁的,应当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提交仲裁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应当代表其参加仲裁活动。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劳动仲裁机构应当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应当参加仲裁活动。

第二十六条劳动争议仲裁应当公开数据,但当事人约定不公开仲裁或者不涉及国家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用户个人隐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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