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认定)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参考以下文件综合判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2、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工作证明、服务证明等能够证明身份的文件; 4、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劳动者填写的申请表等招聘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 6.其他工人的证言。

劳动合同签订前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未签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认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参考以下文件综合判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2、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工作证明、服务证明等能够证明身份的文件;

4、用人单位的招聘登记表、劳动者填写的申请表等招聘记录;

5.雇主的考勤记录;

6.其他工人的证言。

劳动者为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提起诉讼的,应当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原则。劳动者主张存在劳动关系的,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但工作人员受客观条件限制,提供证据的能力也相对有限。与争议有关的证据在用人单位掌握的,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自愿辞职的员工有经济补偿吗?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例如“家庭事务、个人发展、外出创业”等,如果公司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员工辞职的原因(通常是辞职信、辞职交接表或辞职信中),辞职原因可在协议中找到),仲裁庭一般不会支持经济补偿。而且,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否则,未经公司同意离职或者未达到法定通知期限就离职的,均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不仅无法获得经济补偿,还可能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实践中,一些企业克扣员工工资、停发、减少或缓发工资。有的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的企业让员工在有毒、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生产环境下工作。劳工方面,鉴于这种情况,为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拥有特殊的解除权,可以无条件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这就是实践中通常所说的“强制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依照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拖欠工资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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