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或《确认意见书》、《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2、受益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受益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开立的实名结算账户卡复印件。文件;劳动能力鉴定费收据原件; ETC。
本文内容列表:
1、工伤赔偿需要哪些材料? 2、没有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纠纷如何认定?工伤赔偿需要的材料要哪些(1)《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副本、《鉴定结论书》副本;
(二)受益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受益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开立的实名结算账户卡复印件;
(三)劳动能力鉴定费收据原件;
根据受伤员工的不同情况,需携带以下材料:
1、如配备辅助器具,需携带《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及辅助器具费用收据原件;
2、兼职员工、参保人员须携带与工伤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就业登记表复印件,以及工伤员工12个月工资收入证明受伤前;
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发生变更的,企业单位须携带继任单位愿意承担工伤的书面证明和上级机关批准的分立证明材料,合并和转让;政府单位须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对于事业单位,需携带机构调动相关证明材料;
4、认定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须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5-10级工伤职工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须携带以下材料:
用人单位必须携带书面声明,说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理由;
受伤职工个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雇员是45岁以上的女性雇员并因工受伤,用人单位必须提供书面声明,表明受伤雇员是否担任管理或技术职务。
用人单位提出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须携带工伤职工签字的相关垫付证明;
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携带授权书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应当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由个人办理的,材料副本应当由个人签字。
工伤事故中没有工伤保险赔偿纠纷如何判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缴纳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预支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报销。用人单位逾期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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