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房子过户给拆迁安置房呢(如何将房子过户给拆迁安置房的人)

近日,“房屋所有权如何转移到安置房进行拆迁”的问题频频被问到。今天法律助理小编就带来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另外,还要了解安置房所有权如何转移。让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下车。

如何将房子过户给拆迁安置房

如何将房子过户给拆迁安置房呢(如何将房子过户给拆迁安置房的人)

1、开发商名下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法人授权委托书。

3、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拆迁前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过户申请。

7、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

8. 测量家庭平面图。

9、被拆迁人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私人印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名并盖章。

1、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载明双方同意; 2、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等信息到房产交易中心; 3、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4.双方必须到场签字并完成转让。

安置房要如何过户

拆迁人将安置房过户到被拆迁人名下的,过户手续由拆迁人办理。转让所需的信息也将准备好并提供给不动产登记部门。被拆迁户按照拆迁情况给予补偿。协议只需督促拆迁方履行协议即可。被拆迁户获得安置房后,如欲通过出售等方式将安置房转让给他人的,应首先取得安置房的合法房产证,确认安置房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并且房产证上记载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情况下安置房可以转让给他人。

许多人认为,安置房不能出售或转让给他人。这是对安置房性质的误解。无法转让并不是因为房子是安置房,而是因为房子的产权存在瑕疵。更准确地说,房屋所有权所在的土地使用权存在瑕疵。部分安置房使用的土地为集体土地。这种安置房不能转让,因为只能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有的安置房因未缴纳土地出让金,仅拥有非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只要还清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获得房屋的完整产权,并可以出售安置房。

拆迁安置房如何过户?

1、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双方同意; 2、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等信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 3、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4.双方必须到场签字并完成转让。

根据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依法登记有效;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不需要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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