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被注销,债权人无法从公司追回债务时,可以考虑从以下实体追回:
一、公司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注销后,公司财产归股东所有。债权人可以向股东追偿债务。股东的还款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二、公司董事和高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负责。如果公司在注销前有违法行为,导致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向董事和高管追偿债务。
三、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是指实际控制公司经营管理的人。即使该人不是公司的股东、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债权人也可以向该人追讨债务。这是因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负有控制和监督责任。
公司被注销后,债权人可以向股东、董事、高管、实际控制人等主体追偿债务。追偿范围视具体情况而定,债权人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据主张权利。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您通过本网站在线咨询律师,以获得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