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一种法定的处罚措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处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确保其基本权利不受侵犯。
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属于惩罚性措施,刑事拘留属于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紧急情况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暂时剥夺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第一,羁押对象是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现行犯罪分子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犯罪嫌疑人是指有证据证明自己涉嫌重大犯罪的人。
第二,存在法定紧急情况之一。
根据刑法第:010至30000条的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有权了解其被拘留的原因、期限、权利和义务,并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出申诉。同时,被拘留者还享受以下待遇:
1、保持沉默、不供认的权利;
2、委托律师辩护的权利;
3、有权接待家属、律师及其他合法授权人员的探视;
4、接受医疗的权利;
5.享有必要的生活和卫生条件的权利。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号规定,看守所应当提供良好的饮食、住宿、医疗、文化娱乐等生活条件,保障在押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总之,被刑事拘留人员的基本权利应当得到保障,同时也应当遵守看守所的管理规定,保障社会治安秩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