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记录一般是指一个人过去的犯罪记录或犯罪行为。又称犯罪记录系统,在中国法律中一般指有犯罪记录的档案,犯罪档案一般存放在公安部门。
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也会被记录,但非司法机关不得查阅未成年人犯罪信息。未成年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应当封存。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予处罚或者从轻处罚。
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查询的需要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犯罪记录。依法进行调查的单位应当对封存的犯罪记录予以保密。
法律基础: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年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放置危险物品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特别残忍的方法造成死亡或者重伤、严重残疾罪。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起诉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照前三款规定负刑事责任的未满十八周岁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管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必要时,应当依法实施特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