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价格太低如何取消?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果卖方以过低的价格出售房屋,买方有权解除买卖合同。那么,如果卖房价格太低,该如何取消呢?
买方应当在买卖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卖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书面请求。如果卖方同意取消,双方应返还各自已履行的义务,如已支付的房款、押金等。出卖人不同意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
出卖人以欺诈为目的故意低价出售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买受人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卖方在出售房屋时应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果价格过低,可能会被视为恶意低价销售,并面临法律责任。购房者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应评估房屋的价值,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