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民法典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很多相关规定。我们可以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以通过本文的内容了解一些有关民法典中民事权利能力如何解释以及民事权利能力特征的相关法律规定。

本文内容列表:

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民法典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一、如何解释民法典中的民事权利能力? 2、异地房产能否作为诉讼保全的担保。民法典民事权利能力该怎么解释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取得民事权利的能力。自然人自出生至死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法人设立时产生,随法人终止而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三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起始和终止】自然人自出生时起至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五十七条【法人的定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自法人设立时产生,因法人终止时消灭。

异地房产是否可作为诉讼保全担保法院裁定保全后,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异地财产可以作为财产保全的担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得超过申请保全金额的百分之三十;

申请保全的财产有争议的,担保金额不得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30%。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与申请保全金额等值的担保;

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弥补被保全人可能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补充提供担保;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拒绝补充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第六条申请保全人或者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保证书。担保函应当载明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财产及其价值、承担担保责任等内容,并附有相关证据和材料。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担保函应当载明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责任等,并附有相关证据和材料。对于财产保全担保,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违反民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应当责令申请保全人限期提供其他担保;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逾期未提出申请的,申请将被拒绝。

如有不清楚的或新的情况,建议您直接登录本站,在线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和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闲置律师将为您提供详细、有针对性的解答,并尽量讲解大概情况,避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错误而造成的问题。祝您成功维护自己的权利。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信息真实与否未经本站确认,仅供大家参考,如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的客服删除!

宣严律师网

上一篇:非法拘禁是否可以正当防卫(非法拘禁可以无限防卫吗)

下一篇:车辆财产保全要交多少钱(汽车财产保全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