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在关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转让有何规定”的问题。此外,“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有哪些限制性规定”这个问题也一定引起人们的兴趣。下面,法律助理小编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作为参考,如果您想了解相关法律问题,我们就来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共有财产分割与转让有哪些规定
共同财产的处分、分割和转让规定:
(一)处分共有的房地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房地产或者动产进行重大修缮,必须经占股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或者全体共有人同意。
(二)共有人为维持共有关系而同意不分割共有的房地产或者动产的,从其约定。但是,如果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财产,可以请求分割。
(一)处分共有的房地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房地产或者动产进行重大修缮,应当经占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共有人或者全体共有人同意。业主,除非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共有人为维持共有关系而同意不分割共有的房地产或者动产的,从其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共有人的份额划分。可以随时请求分区。当共有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原因需要分割时,共有人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给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3)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协商不成,可以分割共有的房地产或者动产,且不因分割而减少价值的,应当分割实物财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而减少价值的,按照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共有人分割取得的房地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四)对共同财产的管理费用和其他负担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费用按照共有人的份额承担,共有人共同承担。 (五)共有人可以转让其共有的房地产或者动产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有哪些限制性规定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转让有以下限制性规定:普通合伙人转让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然而,如果出现法律情况并且需要退出合伙企业,提前30 天通知可能就足够了。有限合伙人转让给其他方时,必须提前30天通知。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时,必须征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必须通知其他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见合伙企业的人性决定了合伙人需要相互信任、相互理解,因此财产份额的转让规则存在限制。
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哪些规定
离婚时,必须首先协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兼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裁决。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具体处理可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而有所不同。
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独立部分共同所有的,按照协议办理离婚。
一般来说,不离婚就不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配偶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分割共同财产,无需离婚:
(一)一方有隐匿、转让、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或者有其他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的;
(二)一方对患有严重疾病需要治疗的人负有法定赡养义务,而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根据法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兼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配偶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匿、转让、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或者有其他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的;
(二)一方对患有严重疾病需要治疗的人负有法定赡养义务,而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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