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的无罪辩护,刑辩律师的无罪辩护权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辩律师的无罪辩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辩律师的无罪辩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具体刑事案件中,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律师一般如何取舍?

第一,题目问的是“具体刑事案件中”,那么问的就是针对具体个案,而非原则上的诉讼技巧。

刑辩律师的无罪辩护,刑辩律师的无罪辩护权

第二,到底适合哪种辩护方式,要看具体什么案件,对方什么态度,证据收集情况,另外,公检法的业务主办人员的倾向性以及当时是普通时期还是严打某类案件期间等因素,都影响对案件的判断,综合考虑后再研究有的案件适合无罪辩护,有的案件则只能按罪轻辩护。否则,不论哪种辩护方式都有可能害了嫌疑人。

第三,有的案件如果按罪轻辩护,会让嫌疑人“死的很惨”(前两年那个轰动全国的案件被顶格判了重刑就是前车之鉴)。

第四,因案情和证据及结合其他诸多因素而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统一搞一刀切的回答,倒显得不专业或不分青红了。

第五,如果能把哪些适合罪轻辩护,哪些适合无罪辩护,整理成法律技巧还能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那有相当一部分刑辩律师都可以被刑辩机器人代替了,因为按既定思路一成不变的执行,机器人显然比智能的人类更在行。

●所以,结论是:没法具体量化,画条线,说哪些是应该无罪辩护,哪些是应该罪轻辩护。最简单的例子,同样一件事或同样一句话换成不同人来执行做或说,结果有时简直天地之别,哪怕只是腔调和办事节奏不一样,结果都差远了,所以,厉害的律师都是匠人,没法定固定套路,固定就僵化,那是要害死人的。

仅供参考,抛砖引玉。

一般不存在取舍,根据材料是什么就是什么,但是有些罪行相对较轻的案件需要有所取舍,往往因为有罪辩护适用简易程序很快释放,而无罪辩护因为适用普通程序可能要多关几天。

刑辩律师该如何制定辩护策略?

↑点击吴艳伟”头像,可以私信解决你的问题! “要先关注哦,不然以后找不到”

刑事案件当中,律师一般会采取“有利辩护”的原则,具体是这样的:

1、有利辩护原则指的是:

  • 能无罪就做无罪辩护,这是最有利结果;

  • 有罪就做从轻辩护,这是相对有利结果;

  • 事实有罪但起诉证据不足,做无罪辩护;

  • 事实无罪但证据不利,考虑做从轻辩护;

2、首先研判你的证据和案情,根据证据和案情的实际情况,决定做无罪辩护还是做从轻辩护;

证据和案例的具体结合,很容易得出有罪和无罪的结论;

3、如果选择了无罪辩护,这时候必须要有充份的证据和印证的案情。

无罪辩护的风险相对较高,一般有80%以上的把握,才会选择。在一般的案件实例中,无罪的比例也很难超过20%。

4、如果证据不利,一般律师会建议采用从轻辩护。

在实践中,律师的执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也很难保障,为了降低辩护难度,很多律师都会建议采用从轻辩护,以降低辩护风险 。

5、采取混合辩护方略效果更佳

在实践中,律师往往需要采取混合辩护策略,即以无罪辩护为原则,以有罪从轻辩护为补充的方略。采取这种方略,也是律师为应对当前中国司法现状所采取的迫不得已的方法。

刑辩律师的职责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要完成这个职责,达到这个目标,许多刑事案件单独作有罪辩护和无罪辩护均不妥当。

内容看不懂的?可以私信本人解答,关注顶部“吴艳伟”,直接解答你的这个问题!

律师选择辩护方案应该与家人充分探讨案件的基础之上,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最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方案。

如果证据上有瑕疵,可以从无罪辩护着手。如果证据比较确凿,可以从从轻、减轻处罚上着手。

刑事辩护律师制定辩护策略分为两个方面:做无罪辩护和做罪轻辩护。


1.如果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要围绕当事人没有实施起诉的犯罪事实制定策略,重点是根据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情节和提供的证据进行突破。

(1)取证程序是否合法。侦查机关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是否存在着程序违法的行为,比如在提取物证时没有见证人在场,提取程序不符合规范,提取的仪器不符合标准。此外,侦查机关在讯问当事人的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如殴打、冻、饿、晒、烤)等违法行为,导致当事人做出与其意志相反的供述。一旦程序违法,则所有证据将不予采纳,认定的犯罪事实就不能成立。

(2)言词类证据是否合理。需要重点审核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和被告人的供述之间是否有矛盾,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和被告人供述的内容是否合理,是否能相互对应,内容是否牵强,与实际情况是否相违背。

(3)物证与言辞证据是否吻合。特别是视频监控,录音录像,电子数据,交易凭证等。审查物证能否形成锁链从而证实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从证据中寻找矛盾之处。

(4)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证剧。包括不在场证明,当事人没有实施被指控的罪行,或者公诉机关没有办法排除是其他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合理怀疑。只要刑辩律师提供起诉机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那么当事人被指控的罪名就无法成立,从而无罪。


2.如果为当事人做罪轻辩护,则是在认罪的基础上提供一切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证据材料。包括自首、立功的认定,已赔偿了被害人,已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已返还了赃物,当事人是未成年人、孕妇等证据,当事人患有不适合羁押的疾病疾病,当事人家庭困难,社区愿意对当事人进行社区矫正,当事人愿意进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等,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条文进行论证。


制定辩护策略要根据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结合当事人提供的所有案件信息进行综合研判。

(1)如果当事人坚持做无罪辩护,那么刑辩律师要对犯罪构成要件各个击破,只要一个构成要件不成立,那么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也无法成立。

(2)如果当事人认罪,那么此时的辩护重点是寻找一切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

第一、因案件(案件事实)而宜、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而宜,即不同的案件类型所使用的辩护策略而不同,不同的当事人的性格、偏好、行为模式不同,所使用的辩护策略不同。

第二、因案件处在不同的诉讼阶段而宜,不可将辩护策略静态化,不可固步自封而应该因势利导。

那些号称没输过官司的律师,给罪犯辩护,怎么算输赢?

律师只是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人员,包输赢为律师法及相关职业规定所禁止。事实上,当事人如有这样的要求,本身就是一种误解,实事求是说,法官也不可能保输赢,只是凭事实,结合证据,依法作出判决而已。一句话,包打诉讼的输赢的律师,本身缺乏律师基本素养。这只是我个人看法,不代表大众观点。

这不是律师,这是颂棍。碰见这类律师,当事人要小心了。能说这样话的律师,法律素养和个人休养都要打上问号。律师能够决定官司的输吗?只能说律师费没有输赢。

一双慧眼,把人生百态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我劝各位,再碰到这样的律师,直接走人,否则肯定上当受骗没商量。

律师同样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事人经常会早上从一个所出来,下午又进了另一家律所,反复会见律师,让律师给自己分析案件。

当事人很爱问律师:你又多大的把握?又很喜欢听律师说:你这案件交给我,保证100%赢。

如何看待官司的输赢

如果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本金100万元,违约金30万元;被告聘请律师,经过开庭审理,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本金100万元,赔偿违约金15万元。那对被告来说,这个案件算输了?赢了?

再说了,原被告都聘请了律师,一个案件打下来总会有输赢,是不是意味着每个案件总有一个律师赢了呢?

所以,除非案件判决之前,当事人和律师先就案件输赢的标准达成一致,否则,就会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形。

给犯罪嫌疑人辩护的案件,如何判断输赢?

1、控方认为犯罪嫌疑人是主犯,经律师辩护后,法院判决为从犯。这样的变化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应该认为赢了;

2、控方指控重罪,经律师辩护后,法院判决认为构成轻罪,比如控方指控构成抢劫罪,律师辩护后,法院认为构成盗窃罪,当然是变化成功了;

3、控方建议量刑7-10年,经律师辩护后,法院判决为5年,也当然是赢了呀。

总之,不能相信拍着胸部保证案件输赢的律师,这类律师有点像街上卖大力丸的,毕竟法院不是他家开的,咋保证胜诉?

无论涉及的民商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律师如果号称自己官司没有输过,那是扯淡!

评论律师业务的好坏,从官司的结果看,把它说成是否达到了诉讼的目的,或者是否达到了聘请律师代理的目的更好。

稍微了解刑事诉讼的人都知道,一个刑事案件,往往是经过了公安机关长时间的侦查,再经过检察机关的起诉审查,然后起诉到法院,面对这样的情形,一个律师说我办的刑事案件就没有输过,那也就意味着侦查、检察等机关办理的这位律师代理的案件都办错了,可能吗?

一两件、两三件办错了,有可能,但都办错了,怎么可能?

在刑事案件的辩护中,有经过辩护将重罪改为轻罪的、有将起诉的主犯辩护被认定为从犯的、有将起诉数罪辩护减少罪名的,这样的辩护就属于辩护成功,但是否是你所认为的官司赢了呢?

辩护成功在不同人的认知中,含义也不同。

众所周知的某轮奸案,被告人的母亲不但要法院判决其儿子无罪,还要追究被害人的敲诈勒索的法律责任,谁能达到这个目的?

达不到这个目的,她会认为这个官司赢了吗?

她的儿子在她的口中,没有被埋怨一句,她认为她的儿子是受害者!

就这个案件来看,未成年的被告人最终被判十年有期徒刑,如果当时有律师为其辩护,在量刑上法院认定其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而判其十年以下(3年、4年、5年、6年、7年、8年、9年都算,通常会判5年、6年左右,8年、9年极少)有期徒刑,是不是就属于辩护成功?

本人认为应该算。

就像病人到医院看病,病人确诊了癌症晚期,很多医院都判定这个人只有6个月的时间了,而经过医生的精心治疗,病人活了两年,最终还是因为这个病去世,这个医生的治疗是否成功?

同样的道理,本人认为,是成功的。

人的认知,一定要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脱离事实论输赢,都不靠谱。

委托案件给律师,一定要认真听取律师对案件的分析,这个分析建立在案件卷宗反映的证据上,通过案件的不断推进,你会增加对案件的认识,这个时候,再遇到律师对你说没有输过官司,你就会呵呵一笑了。

为什么辩护律师对被告,比如涉嫌强奸杀人的嫌疑人等,也要尽力辩护成无罪或减轻处罚?

【律师辩护方向是讲辩护策略的】

首先就问题的表述做一解释:没有这个说法,律师辩护这个说法本身就不成立。这种说法是不了解法理、不了解律师法律职责,从看到的表面现象引发的感慨,或者是从一些犯罪片里看到的演绎故事生发的观点。

首先,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替自己的当事人“说话”。本问题的提出者的语言表达明显带有感情色彩,其主要误解在于律师明明知道自己的当事人有罪,却还要替他“说话”,这一点得明确:辩护律师的天职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且必须说对当事人有利的话。

第二,辩护律师所有辩护活动都严格依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开展。有个别律师为了取悦当事人的心情,用缺乏证据支撑,过于偏离事实的观点来辩护时,法庭也会给予警告制止的。

第三,律师辩护方向是要依法按程序按辩护策略设计辩护方案的。律师辩护是基于事实进行的辩护,在辩护方向会与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充分沟通,如果侦查机关和公诉人掌握的证据已经能够形成完整证据链了,那么律师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进行无罪辩护,这种情况下辩护律师只能从罪轻或勉诉方向出发去辩护,无论如何是不可能辩无罪的。

当然,也有当事人非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的情况,律师在不能说服当事人的情况下,也可能会按当事人要求去做,但这种辩护对当事人是极为不利的,因为他将失去罪轻或勉诉的辩护机会。

刑事律师的职责就是最大限度的为当事人无罪,罪轻而说服法官!对于刑辩律师来讲,能有一些经过辩护最后判决无罪的案件,尤其有些是刀下留人式的判决,他的成就感是会爆棚的!至于挣钱多与少对实现财务自由的律师来讲是不重要的!

对于律师的这一嗜好,大家要理解,他的职业特性决定的!比如律师作为普通老百姓的角色,他受到侵害也会动怒,也会反击!所以为最大恶极的被告人辩护非但不能谴责律师,反而应该点赞!他是杀无赦的说不者;他是劝慰不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冷静者;他是刀下留人的喊冤者;你最讨厌他,但他会在你受冤屈,受千夫所指,最无助的时候为你呐喊!


律师的职责与行为是一种道德与法治思维方式与当事人的情况交易是有关的,你有理是律师最喜欢的正义官司,你没理但你给了钱,也要从法律法规的空洞处找到减轻或无罪的辩论,(也是法律不公平或不建全产生的职业)这是一种职业,法律责任的职业。记得闻名全世界法律界的一场官司,是为忠犬辩护,(可网络搜索这场争议)那位律师的辩护词得到正义界法律界的经典认可。所以说,律师是法律界又可恨,又正义的职务。


首先没有这个说法,这个说法本身就不成立。

律师辩护是基于事实进行的辩护。律师在辩护方向应与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充分沟通。如果当事人已经能够形成完整证据链了,那么律师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进行无罪辩护。

譬如杭州保姆纵火案,检方已经形成完整证据链,能够证明被告人莫某主观上是纵火的故意,客观上有放火的行为,那么辩护律师无论如何是不可能辩无罪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辩律师的无罪辩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辩律师的无罪辩护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信息真实与否未经本站确认,仅供大家参考,如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的客服删除!

宣严律师网

上一篇:劳动仲裁与经济仲裁的区别与联系(劳动争议仲裁与经济仲裁的区别)

下一篇:卖违禁药品一般要判多久(卖违禁药品多少量会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