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丈夫欠了债,妻子就不必偿还。一般来说,妻子有义务清偿双方共同明示的债务,以及双方共同生活、经营实际使用的债务,如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丈夫所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妻子需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这些债务包括双方联名承担或者经丈夫追认的债务,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务。但是,如果丈夫所欠的债务是个人债务,妻子就没有责任偿还。
另外,如果丈夫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即使债务是借的,妻子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由丈夫以个人名义。
因此,在新规定下,妻子是否需要偿还丈夫的债务,取决于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所有时,需要考虑夫妻双方意思表示、该债务是否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等因素。
法律基础:
《民法典》 第1064条
夫妻双方联名签字或者一方追认的债务,以及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需要所承担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超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日常需要的,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