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网友都在问“离婚如何调解?”的问题。下面,法律助理小编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另外,您可能不太了解如何调解离婚。让我们按照步骤来了解更多信息。
起诉离婚怎样调解
离婚案件是指法官在调解开始和结束时认为原告、被告符合或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法官仅进行和解调解或离婚调解的离婚案件。对于一般离婚案件,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调解动员阶段,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当事人的理解程度和态度进行教育引导,动员双方协商解决纠纷。
2、谈判调解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由法官或协助调解人员进行调解。
3、调解阶段结束,双方就是否离婚达成一致(达成离婚协议的还须就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义务的分担等达成一致) ,评委将如实记录协议内容。笔录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调解成立。当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时,法官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不同的决定:一是当庭调解不成的,法官在宣布调解结束时,应告知当事人下次调解的时间或下次调解的时间。调解。是时候做出判断了。其次,如果庭审中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法官可以宣布调解结束,直接进入下一阶段的审理。法官也可以当庭宣判,或者告知当事人具体的宣判时间。
(一)调解动员阶段。即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当事人的理解程度和态度进行教育引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二)谈判和调解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由法官或者协助调解人员进行调解。 (三)调解结束阶段。双方就是否离婚达成协议,法官将协议内容如实记录在笔录中。经双方同意后,在协议上签字盖章,调解成立。
起诉离婚法院怎么调解
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要程序。提起诉讼前,婚姻登记机关或者街道组织已经进行调解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当进行调解。法院法官在进行调解时,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批评有过错的一方,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指导。调解开始后,首先要做好和解工作。如果关系尚未破裂,但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作出驳回离婚的判决;如果双方关系确实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则应当进行离婚调解。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及时作出判决。准许离婚
起诉离婚调解是怎样的调节法
对于一般离婚案件,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调解动员阶段。调解动员是指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当事人的理解程度和态度进行教育引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谈判和调解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由法官或者协助调解人员进行调解。 3. 调解结束阶段。双方就是否离婚达成一致。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将进行审理。
根据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配偶一方请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准予离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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