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我们在工作、学习乃至日常生活中都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本文为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助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大部分都是与民法典中离婚后女方是否还有探视权,离婚后对方不准探望孩子怎么办等相关。
民法典中,离婚后女方还有探视权吗?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女方仍有探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86条【父母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当事人约定;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父母探望子女,损害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止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访问。
民法典中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
《民法典》规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确定子女抚养费并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生效,一方必须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支付子女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清偿等事项的共识。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未提出申请的,离婚登记申请视为撤回。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构发现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清偿等事项达成一致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法院一般如何确定监护权?
法院在作出判决时,会根据以下情况考虑是否将监护权判给男方或女方:
1、两岁以下儿童,女性优先;
2、孩子年龄在两岁以上十岁以下的,优先考虑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男女;
3、孩子十岁以上才会考虑孩子的意愿;
4、一方长期外出,不能很好履行养育义务的,优先考虑另一方;
5、若一方已拥有至少一名子女监护权,则优先考虑另一方;
6. 若一方已做过绝育手术,另一方未做过绝育手术,则优先考虑已做过绝育手术的一方。
然而,上述并不是死规则,而是优先事项。如果配偶一方有过错、患有恶性传染病或严重疾病、有精神问题、有不良生活习惯等,该奖项一般会颁发给配偶另一方。
同时,在上述情况下,很有可能不去争夺抚养权,而对方却去争夺。一般来说,监护权会授予争取监护权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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